因教学工作需招聘15名教师,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部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工委、管委会研究,报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南湖风景区招教工作领导小组,由李美云同志任组长,李军辉、夏金城、李征兵、张幼明等同志任副组长,姜有为、李修琪、祝卫东、谭林、许银芝、王晓阳、周拓等同志为成员,谭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三、招聘条件和职位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与申报岗位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资格证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具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中学岗位要求本科)学历的往、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普通话水平语文类二甲、非语文类二乙。
2.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政治表现好,无违纪违法行为记录;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兴趣爱好,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招聘职位
根据我区教学工作的需要,此次设置的15个招聘岗位全部在我区中小学校。
| 招聘 职位 和专业 |
中学 | 小学 | |||||||
| 语文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育(男) | |
| 招聘 人数 |
1 | 1 | 1 | 1 | 4 | 3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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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
| 1月30日 -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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