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国范围内应、往届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育技术装备站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和条件(见附件)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招聘岗位的职数之比不得低于5:1,否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职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定为2012年7月6日—7月30日12:00止(周末照常上班),报名地点在资兴市教育局政工股。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含第一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农学、旅游、机电、电子电器、烹饪专业的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也可,报考建筑专业的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即可);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费200元/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试教(报考建筑专业的考生省去此程序)、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具体操作如下:
1.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8月1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建筑专业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2. 试教(报考建筑专业的考生省去此程序)。时间定于2012年8月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入围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试教)。试教内容为现行教材内容。
3.体检。时间定于2012年8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到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建筑专业的考生直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实施。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4.考察。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5.公示。考察合格者列入拟聘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由资兴市纪委派员全程监督,凡违反招聘工作相关纪律的行为,依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0735-(资兴市教育局政工股) 0735—(资兴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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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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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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