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人,详见《小河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除定向到贵阳市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余定向生均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7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其它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2年7月1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