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方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6号)和《大方县事业单位聘用暂行办法》(方党办通字〔2007〕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本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学校教师中择优考调教研员。
一、公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制定考调计划,发布考调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确定考调人员,公示考调结果,完善考调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考调职位及专业
事业编制教研员11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中学物理、中学生物、中学音乐各1名)。
三、考调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好,事业心强,工作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持有教师资格证并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本县教师。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名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小学教研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学科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中学教研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学科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担任高中教学3年以上(县级以上名师不受此条件限制)。具备教师资格证、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
6、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治学严谨,学风朴实,教风端正。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动态,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研究和写作能力,2006年6月30日以来有1篇以上本学科教学论文荣获省级论文二等奖(或地级论文一等奖以上)或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
7、具有显著的教学教研成绩。教学教研水平较高,在县内有一定影响,在学科建设中能起到专业引领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显著。
8、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科教研员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具有一定的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
9、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10、心理健康、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信息:2012年7月2日面向社会发布招考信息。考生在大方信息港和大方教育信息网上查看招考信息并下载报名表,需经所在学校领导签字同意报考并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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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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