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罗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县有进人计划和空缺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学科教师。
(三)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师范专业毕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非普通招生计划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招聘计划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2.非罗平县户籍或生源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曲靖市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四个项目服务期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业的毕业生,学历放宽为大专学历,曲靖市户籍或生源的放宽到中专学历。
3.具有与招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学历及专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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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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