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办法〉的通知》(菏人社〔2010〕55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监督指导下,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硕士以上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条件
应聘者应为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和我校要求专业方向一致。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本科所学专业要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属同一学科门类。应聘实验技术岗位、教学管理岗位第一学历可适当放宽。
2、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考人员可邮寄简历或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但必须参加现场报名和确认,并以现场报名和确认为准,不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放弃。现场报名和确认时间: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5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市纪委监督下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不能报名。应聘者对自己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现场报名和确认时须提交本科及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报到证。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处出具的学籍证明,无研究生报到证书的需要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处或就业部门开具的未签约证明。应聘者现场确认时留下简历,并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留下各种证件、证明和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备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证件不全或者专业方向与学校要求不符者,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者现场报名确认时缴纳专业考试费70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测试和试讲。
根据专业需要,音乐、美术、体育等3个专业在试讲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和专业方向一致。试讲(不准使用多媒体)时间为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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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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