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35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条件:
1、应聘上述教师岗位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在职及社会人员需具有教师资格证(实习指导老师以及非师范类2012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暂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但必须在聘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2、应聘人员年龄一般要求在3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5月31日。其中,已有广州市户籍的,或具有与岗位相符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含技师)的或者硕士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具有与岗位相符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含高级技师)或者博士生,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凡公办学校或事业单位在编员工应聘的,须有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具备穗府办[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非广州市户籍的本科学历已婚人员除符合以上我校公开招聘条件外,其配偶还需具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要求的条件之一:广州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如应聘者本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其配偶不受上述限制。
二、招聘的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的时间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6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2、笔试时间:6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0:30。凭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广州市司法职业学校校内(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鹤龙一路458号)
(二)招聘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网上报名)
2、报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鹤龙一路458号司法职业学校综合大楼1楼。报名时请带齐相关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婚或已婚计生证明、简历、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证书及业绩成果材料等原件、复印件以及大一寸相片3张。)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02-19
02-19
02-19
02-18
02-18
02-18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