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职教育相关政策),闭卷考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1日。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人员,可以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向我校提出查分申请。
5、岗位招聘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予开考(紧缺岗位实习指导教师除外)。
(三)面试
1、依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除紧缺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外,参加面试人员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低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面试。
2、2012年7月8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
(1)专任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含现场提问)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教学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含现场提问)占60%,面谈占40%;
(2)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包括试讲(含实操)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含实操)占60%,面谈占40%;
(3)行政管理岗位,包括实操(含笔试)和面谈两个环节。考察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实操(含笔试)占60%,面谈占40%;
3、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执行,其他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如需复检,所需的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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