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甘孜州2012年公开考试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个人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携带以下材料到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各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3)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由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未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原则上将被取消聘用资格;除报考小学藏语文学科的四川省藏文学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西南民族大学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语文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外,其余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必须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无公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的,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户籍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考聘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4.面试语言要求:英语学科用英语面试;藏文类学科用藏语面试;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用藏汉两种语言面试。其余学科均用普通话面试。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予聘用。
(四)分值比例
考生总分折合为满分100分,其分值比例为:
不加试《藏语文》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30%,《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50%,面试占20%;
加试《藏语文》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30%,《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40%,加试《藏语文》占10%,面试占20%。
藏汉双语幼儿园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25%,《专业基础知识与能力》占30%,《藏语文》占25%,面试占20%。
(五)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的相关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体标准是:“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乡(镇)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在四川省服务且服务期满两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愿者,报考我州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于2012年6月18日至22日由本人将《准考证》、公民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上班时间:08:30—17:30)。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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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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