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燕山办事处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联系电话:(010)
监督电话:(010)
电子邮箱: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人力资源和社会分局
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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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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