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资格复审。报考州直部门岗位的考生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州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各县(市、区)岗位的考生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组织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对比。资格复审时若有资格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拟聘用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符合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2012年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如未领取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需出具《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进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证件验证,如不能提供证件原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4、关于201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的相关事项请查阅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pp:)德宏州教育信息网 ()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告栏、州教育局公告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告栏。
七、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上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7月1日至开考前。
(二)考试时间:2012年7月8日上午;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八、聘用程序
1、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考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试时出现1:1开考岗位的拟聘用分数线,以本次考试中有竞争对手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分数确定,若成绩出现分数相同不能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员时,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同分数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
2、体检和考核
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并对其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依次按报考本岗位的高分递补聘用。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跨年度不再递补聘用。
3、公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张榜公示,并在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pp:)和德宏州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4、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新聘人员,应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后,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州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审批表,报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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