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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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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8 15:53:40| 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患有精神病、传染病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政务网、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北方人才网:

南开政务网: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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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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