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笔试成绩设合格线,根据招聘单位的类型(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学校),按照招聘学科人数,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6月12日上午8:30-11:30时。
(2)资格审查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大院(黄埔区委党校)2号楼1楼。
(3)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或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4)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资格审查合格、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14日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职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并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布。
4、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黄埔信息网、黄埔教育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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