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市属学校(单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2006年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委办〔2007〕90号)、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特殊岗位认定和人才外招办法(试行)的通知》(衢市人劳公〔2008〕148号)和《关于〈衢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衢市人劳公〔2011〕8号)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2年第一期市直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用人单位申报需求,经审核,2012年第一期我市直属学校(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面向2012年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2年衢州市生源毕业生。
2.社会人员招聘:面向衢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户籍以2012年5月11日前所在地为准。
3.衢州中专机械类实训指导教师、衢州市工程技术学校汽车维修、汽车营销教师岗位面向全国户籍和生源招聘。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面向全国可不受生源和户籍的限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本科需为师范类对应专业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取得毕业证书的按社会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取得录用通知书后,在2012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
(二)报考的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的义务,遵守纪律,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工作经历或教学经历”是在2012年7月30日前累计的工作或教学经历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