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营口大学园辅导员、职员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审核,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5日。考试科目为阅读写作和计算机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职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的同一职位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
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应有的综合分析能力、与岗位相适应的知识技能、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职员岗位增设计算机上机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辅导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4+面试成绩×0.6。职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0.4+(面试+上机测试)成绩÷2×0.6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工作由营口大学园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业务能力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应聘人员若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将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人选,重新体检、考核、公示。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致使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环节缺席,将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处理。
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政策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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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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