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湖北民族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考核及时间:
1、考核所需证件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湖北民族学院应聘教师报名表》(见附表)、各学习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核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
3、考核地点: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
四、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的指导监督下,以学校为主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组织招聘,考核分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湖北民族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1、资格审查:对报名应聘者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不参加试讲和面试。
2、试讲:主要考察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的基本理论知识、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教学技巧,时间45分钟。
3、面试: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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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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