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实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4. 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身体条件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5. 持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学历且最高学历须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具有扎实的幼教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6.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幼儿园教师一级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7.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取得幼儿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报名方法
1. 网络报名。“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和缴费(网址:)。请应聘者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
2. 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2年4月1日0:00(系统开启)—4月10日24:00(系统关闭)。
3. 资格初审。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拟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后方可开考,若不达1:3,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按实际人数开考。
1. 笔试
笔试定于2012年4月21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2. 资格复核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资格或经复审资格不符合(含缺少材料)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3.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幼儿教师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办法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 2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
| 2月14日 -17日 | |
| 2月14日 -9月28日 |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