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编制使用和教师需求等实际情况,特提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名额
(一)中学
|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学科合计 |
| 名额 | 1 | 2 | 2 | 1 | 1 | 1 | 8 |
(二)小学
|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特教 | 学科合计 |
| 名额 | 4 | 5 | 2 | 1 | 1 | 1 | 14 |
(三)幼儿园
| 学科 | 学前教育 | 学科合计 |
| 名额 | 3 | 3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并持有就业报到证。
1. 应聘中学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0年以来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2010年以来应往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应聘小学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0年以来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3.应聘幼儿园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0年以来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4.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计算机等级(全国或省级计算机考试)一级以上。
三、招聘程序与考核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按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参加报名竞聘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单列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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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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