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应聘人员应在填报前了解相应岗位工作情况,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岗位,应聘成功后应服从岗位要求前往相应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本单位不作调剂。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保?北路66号,邮编:310012
联系人:龚重永、王玲
联系电话:、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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