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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2012年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03-05 10:36:17| 来源:中公教育

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12年局直学校教育人才的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株洲市建设教育强市行动计划年》的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断完善各校教育人才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不断提升各校教育人才的整体素质,切实把好入口关。

二、组织管理

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办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计划的申报和核定

(一)招聘计划的申报原则及要求

1、满足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原则。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市教育局制定的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核定学校现有教育人才的现状,根据学科教学及学校管理的需要申报招聘计划。

2、适度从紧的原则。根据学年度调出人员、2012下半年-2013年上半年退休人员以及其他自然减员的情况,在消化本校学科结构不合理的前提下,按不超过减员人数的80%确定2012年招聘计划。

3、向择业期内毕业生倾斜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大学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申报新进人员来源时应向择业期内毕业生倾斜。

(二)招聘计划的核定

招聘计划由局直各学校申报,填写《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学校申报招聘计划时,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退休、调出人员等情况。招聘计划由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核准,并下达招聘计划批复。

四、发布招聘信息

经市编办、市人社局核准的招聘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在株洲日报、株洲教育网、株洲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同时向相关高校公告招聘信息。各用人单位在校园网上发布本单位招聘信息。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岗位的竞聘,一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工职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二)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职位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在《申请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教职工职位资格审查表》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

(三)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四)其他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各类荣誉证(毕业生提供学校级及以上,在职人员提供地市级及以上的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教师还须提交所在教育局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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