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已经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2012年应届大学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生还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师范生证明》,到报名地点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教师报考类别分为艰苦边远山区小学教师、中学教师、职高专业课教师、小学教师、丰都中学教师(研究生)、幼儿教师六个类别,报名时每人只能填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职教专业课教师的开考比例为1:2)。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
(3)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1年3月23日上午9:30至12:00在县人力社保局考试测评中心领取。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采取考核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上午8:30—10:00考公共科目,10:30—12:00考专业科目;笔试地点设在滨江中学。笔试成绩待笔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1、公共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原重庆市人事局编写的《综合基础知识》,其分值为100分。
2、专业科目
均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高考模拟题),其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委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比例为1:2(丰都中学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参加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分类别及学科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的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备课、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及职高专业课教师需加试专业技能);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待报考专业岗位面试结束时张榜公布。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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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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