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为充实泰州技师学院师资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综合素质优良;
2、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3、满18周岁(1994年2月6日前出生)且35周岁以下(1976年2月6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泰州户籍或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的泰州生源;
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2009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试用期(见习期)内公开招考新近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有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职位、人数和要求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开考比例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 1 | 音乐教师 | 从事音乐、琴法等课程的教学 | 3:01 | 1 | 本科及以上 | 限音乐、音乐教育、 表演技术、声乐 |
| 2 | 数学教师 | 从事数学教学 | 3:01 | 1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类 |
注:专业设置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执行。
三、招聘形式
招聘考试由笔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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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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