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步骤。本次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分为笔试、面试、试讲3个环节。
(1)笔试
统一购置试题,试题考核内容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30%计入最终成绩。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不足1:5的报考比例,但笔试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进入面试考核;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成绩按30%比例计入最终成绩。
(3)试讲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被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试讲成绩按40%比例计入最终成绩。
(4)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者,面试和试讲均给予一定的加分。具体加分分值为5分。
4、确定初聘对象: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30%、试讲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最终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聘对象。凡招聘人员最终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者直接确定为初聘对象,并占该岗位招聘职数。
5、体检
由学院组织初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和学院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商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的考生,如经查实,取消资格。
7、办理聘用手续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经批准后,由市人社局向聘用人员统一下发《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该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陕人发【2006】19号)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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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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