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经过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可参加笔试,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参加考试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准考证》在笔试前,凭身份证原件自行领取,报考者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理论水平,着重考察应聘人员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教学能力、工作能力)等。
3、面试形式包括试讲、面谈。
(1)学科教学:自选(有需要时则特别指定)与应聘专业相符的课程作试教,由学校专家组根据我校教师评课标准打分。
(2)面谈:由学校专家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应聘者的应聘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成果等情况提问,主要考核应聘者所应具备的教学、科研、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学科教学、面谈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学科教学占70%、面谈占30%的权重计入面试成绩,最低录用成绩线为8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文件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通过到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走访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状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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