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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48名高中教师实施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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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11:40:03| 来源:中公教育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精神和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证2012年秋季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于和到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2011年12月7日12月10日48名。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本次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2)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和教育信息网(网址:)、华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招聘对象为国家211重点工程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且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成绩(研究生除外)。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在26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在30周岁及以下(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12年12月31日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考,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到公告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及职数见附表2。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查,确定有资格参加面试的人选,并上交复印件备案。

内地居民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成绩单、学生证、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成绩单的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考生需预先在清远市清城教育信息网()或华南师范大学网站下载并填写好,贴好照片,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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