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师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清远市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是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主管集培训、鉴定、就业一体的综合性技工教育基地,学校座落在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二、招聘岗位
2011年清远市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将公开招聘15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
(二)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文化理论课、专业技术课教师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以上具体学历要求见附表1)。
2、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66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无职称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传染病、精神病史,能承担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
2、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者;
3、品行或职业操守经考核不合格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者。
(六)免笔试人员条件
凡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可免笔试,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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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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