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文件精神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厅核准的公招计划,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成都中医药大学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学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于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 ,下同])。此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所涉信息发布平台,报考人员在该网页获取相关信息、登录注册、查询成绩及考录结果。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事业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
成都中医药大学(原名成都中医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我国最早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1985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高等学校,1995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为现名,2006年成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详见成都中医药大学网站)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及以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人员,并符合所规定的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要求和本公告的其他要求。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考核确认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不属于此次公招范围。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报考者应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条件,详见公告(附件1)。
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名称,应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对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招聘岗位外语要求:
应聘英语教师岗位者(gz029、gz030),应取得全国英语专业八级(TEM-8)合格证;应聘教师岗位者,应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或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合格证或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应聘思想政治教师、实验教师、实验、图书、学报编辑、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不受外语等级要求的限制;
凡在国(境)外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受外语要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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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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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0日 -17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10日 -16日 | |
| 2月10日 -14日 | |
| 2月09日 -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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