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2011年12月16日或之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页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2011年12月21日前办公时间内到学校人事处登记后查分。
3.面试
(1)面试定于2011年12月24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面试前一天于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学院成立面试评审小组。面试评委由学校人事处、人事师资教授咨询委员会和用人部门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包含有专业技能测试,为本岗位的专业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完毕接受评委提问。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各面试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准。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答辩成绩×4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相关部门会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于2012年1月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六、本公告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广东教师招聘考试网 广东教师招聘考试网
附件: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02-19
02-19
02-19
02-18
02-18
02-18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