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方法: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现场报名等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发送到邮箱,并在邮件上主题处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字样(招聘邮箱采用自动回复设置,附件请以报名人的名字命名,请收到回复后不要重发邮件);或将报名表邮寄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事处;邮编510300,并在信封上标明“姓名+应聘岗位”字样。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资格审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核,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于2011年12月7日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应试人选应在笔试前1天(2011年12月9日上午8:30-11:5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编外教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6)如招聘条件为中共党员的,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相关证明。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1年12月10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学院成立笔试评审小组。笔试评审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3人。
笔试内容为思想道德素养及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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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2月18日 -24日 | |
|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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