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2006]34号)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以及《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公开招聘部分教师、教辅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下同]和四川音乐学院网[www. ,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其他 |
| 四川音乐学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 | 为国家建设培养各类艺术及管理人才。 |
四川音乐学院创建于1939年。是中国西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集音乐、美术、舞蹈、戏剧、传媒、工业设计及艺术管理七大学科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层次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2008年,在全国高校教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学校。学院有本部和新都两个校区。占地1156亩。拥有固定资产12亿元。在校生12000人(其中研究生400人)。设23个教学院系,一所独立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有20个学科专业,125个专业方向。学院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音乐学和美术学各专业方向硕士学位授予权。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2009年开始与四川大学联合招收培养文学与音乐传播学博士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网站学院简介)为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快我校发展步伐,特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音乐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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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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