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第1号)
为充实我县师资力量,进一步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教师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周密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教师的质量。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80名,其中小学教师7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情况见附表)。若招聘数额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核定招聘数额。
三、招聘范围
(一)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2001年中师毕业生除外,其招聘工作另行组织)。
(二)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
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在我县从教;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要求的身体条件;
6、新野籍。
(二)资格条件
1、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一致;
③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专科或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④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专科或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