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中教学工作需要,经市编委批准,市教育局面向非在职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高中地理教师。为切实做好本次教师招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马人社〔201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
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取得高中教师资格;
3.地理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教师招聘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报批、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市人社部门对招聘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一)公布招聘公告
2011年10月18日在马鞍山教育信息网()、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马鞍山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2011年10月25日至29日在马鞍山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补报。
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已就业的,还须提供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证明。
2.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原件当场退还。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人员发给报名表、准考证,并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11月3日上午8:30至10:30;
地点: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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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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