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苏省金湖中学教师2名。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2人。其中语文1人、数学1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综合性大学或师范类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5.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本县在编在职教师不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应聘学科需和所学专业一致。报名者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在校期间获得的主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板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于2011年10月21日前到金湖中学校长办公室报名(地址:金湖县城健康西路109号,邮编:211600,联系人:李春际,联系电话:0517-)。外地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以前以邮寄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可用快件寄至江苏省金湖中学(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
江苏省金湖中学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其来学校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验核。
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与高考学科该科目分数等值。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说课。各学科笔试人员成绩先按百分制进行折算。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各学科招聘人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说课和面试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在折算后的分数上另加5分参与排名(该5分不计入最后总成绩)。如有同分,学历高者在前;如学历相同,则“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在前。
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抽签决定说课顺序,说课内容为应聘学科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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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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