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确认
(一)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日—2011年10月15日17:30分前。
(三)资格初审及交费时间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报名表自己网上打印)于2011年10年17日17:30分前到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进行资格面试前资格初审及交费。
(四)试讲时间
教师类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局于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0月21日组织试讲,试讲办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局制定,对试讲合格人员出具胜任本单位教师岗位证明,报人事考试中心。
(五)报名费及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20元,《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专业知识笔试考务费50 元。
(六)应聘人员在网上签订报名协议书,考生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凡发现报名材料不真实和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招聘专业教师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2笔试不指定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本岗位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实行百分制。专业知识占7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3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
3、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9日。
4、加分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社区民生”、“人才储备”、“特岗教师”的考生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总成绩上加8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
5、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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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1-09
12-16
12-16
12-08
12-05
11-09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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