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办法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考核、面试、聘用公示、体检、组织考察、审批聘用等环节完成。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法:应聘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或中国广州人事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8日(星期六12:00时起)至2010年10月12日(星期三24:00止),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星期六16:00时)。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2、填报职位说明:每位应聘者限报2个职位,所报职位分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以第一志愿为主,第二志愿在本公告规定的递补或补录情形出现时使用,如未出现此类情形则第二志愿无效。
(二)笔试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新课程改革、幼儿与班级管理、教育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相关知识,限制在120分钟之内完成答题。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专业考核总分中。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职数与入围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分数中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专业考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参加专业考核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员参加专业考核。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的专业考核入围者比例低于1:3、2:6、3:9……时,此岗位取消专业考核或调整相应的录用职数。资格审查须知:
1、资格审查名单及有关事项,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参加专业考核。
2、入围专业考核者需准备如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填写《广州市萝岗区201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自行打印并亲自手写签名;
(2)《广州市萝岗区2011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自行打印并亲自手写签名;
(3)持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未婚证)、学历证书(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下同),小一寸半身免冠近照2张;已婚的应聘人员,需同时准备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计生证明、孩子的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在广东省省、市一级幼儿园工作,提供该园工作时间证明。
上述材料按目录排序要求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给应聘人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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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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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6日 -28日 | |
| 2月16日 -12月28日 | |
| 2月16日 -8月29日 | |
| 2月14日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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