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批准,我区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共招聘86名,其中:完(高)职中38名(其中四中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6名),初中11名,小学34名,幼儿园3名,具体招聘学校、学科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一致(信息技术、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可报计算机学科,学前教育专业可报幼儿园教师)。
3、年龄: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完(高)职中、初中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的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均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
5、资格条件: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3)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4)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自主择校、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居巢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健康路与向阳路交叉口)。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并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者需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明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4)各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果低于以上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有关情况将于7月3日在《居巢区人事人才网》、《居巢区教育网》予以公布,因报名比例不足被取消的职位,原报考人员可于7月4日上午8:00—11:30到居巢区行政服务中心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报名时缴费),面试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以免交考试费。
(6)资格审查:区人社局、教育局和监察局联合组织进行,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7月7日,地点:居巢区行政服务中心。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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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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