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职位,取消或减少该职位计划。
面试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报考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对象,并在随县人民政府网和随县教育局网进行公示。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和考核、体检
1、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折合计算。综合成绩在随县人民政府网和随县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2、 体检和考察:按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修 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 检结论出来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方面情况。考察时,对考察人选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 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用,缺额从参加考试人员中分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审批
对 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全部合格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考试成 绩、折合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对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确有问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要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经教育部门研究同意后填报《随县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随县人力资和社会局批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代理,编制到人,纳入正式公办教师管理,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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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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