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8〕17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2人(初中教师24人、小学教师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青岛市内四区常住户口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或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4、在职教师和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具有地市级(含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教育教学相关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户口不限;其他人员报考须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
5、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可报考小学教师相应职位;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报考中小学教师相应职位。其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必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或本科师范类教育经历,但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不一致且师范类教育经历仅为全日制大学专科的,只能按照 师范类所学专业报考小学教师相应职位。非师范类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
6、专业需求情况见《岗位计划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名。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
统一报名时间:2011年5月15日9:00—17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12:00
查询及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5月16日9:00—1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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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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