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48名职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1年毕业生及2010年、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1)获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考职位相一致。
(3)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4)职位要求的学历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查询)。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即197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6、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考试均合格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报名时须提供以上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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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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