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海曙区人事局核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海曙区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曙外国语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岗位
(一)面向在职中小学教师推出以下岗位:
初中英语1名;小学语文3名,小学数学1名,小学英语1名;中小学体育1名,中小学音乐1名。
(二)面向应届生(含2010、2011届毕业生及近年来由宁波市教育局组织派遣的赴澳汉语志愿者,事业编制人员和公务员除外,下同)推出以下岗位:
初中语文1名,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2名,初中科学1名,初中美术1名;小学语文4名,小学数学2名,小学英语1名;中小学体育2名(男性),中小学音乐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在职中小学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0日之后出生),具有小学中学高级或中学高级职称的,年龄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1年4月10日之后出生)。
4、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县(市)区教坛新秀一等奖或地市级课堂教学类评比二等奖及相当荣誉。
6、宁波大市户籍。
(二)应届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身心健康。
2、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须具有达到大学英语三级合格分数线的成绩,英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业英语四级合格及以上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分数线的成绩。
3、其他条件:
(1)浙江省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地,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②部属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的师范类毕业生,国内著名高校(列入211建设计划)的一本院校毕业生;
③获得师范类省级毕业生或浙江师范大学5%学子英才荣誉的;
④宁波市生源师范类的获院校学生干部(团干部)、二等及以上奖学金、院校级三好学生、毕业生等荣誉的二本及以上院校毕业生;
⑤近年来由宁波市教育局组织派遣的赴澳汉语志愿者(可不受生源地、届别限制);
(2)浙江省户籍的留学归国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对口。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4月12日(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宁波市大梁街47号)。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海曙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为简化报名流程,请预先填报好该登记表。
4、报名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对个别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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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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