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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1-03-29 14:59:01| 来源: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

因工作需要,我校实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取得全日制中专(中职)学历幼儿教育专业且最高学历为大学专科以上,具有扎实的幼教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幼儿园一级以上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年龄不超过30岁(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取得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35岁(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身体条件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5.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二、招聘办法

(一)信息发布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28日至2011年4月11日下午16:3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福建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按系统要求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2011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个人身份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一级以上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网络材料提交完毕后,通过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一经打印,不得更改)并签字,完成网上报名。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2.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后须提交纸质材料予以确认,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1)直接送达:于2011年4月11日下午16:30前(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30-16:30),将《报名登记表》原件和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统一交到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福州市闽侯县旗山校区行政楼604室)。逾期或材料不齐的,不予确认。

(2)快递邮寄:于2011年4月11日下午16:30前,将《报名登记表》原件和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以快递方式寄往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福州市闽侯县旗山校区行政楼604室,邮编:350108;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或材料不齐的,不予确认。

(3)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在提交材料时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函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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