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
1、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时间: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以具体通知为准)。
2、教学能力测试和面试地点: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新华街云山大道65号)。
3、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及评分方法: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教学常规测试、备课、试教等。各学科试教内容和要求4月23日(星期六)在花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教学能力测试设各学科教学能力测试组,每组评委5人,评委根据应考者的表现独立评分,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考者的得分。
4、面试内容及评分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评分时每组评委5人,评委根据应考者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考者的得分。
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任何一项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笔试、能力测试和面试后,根据“分数(即学科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若出现学科综合总成绩同分,则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顺序,高分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教学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应聘者在其所选志愿未能满足的情况下,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成绩,从承诺服从统筹调配的考生中,在学科综合总成绩合格(60分)的基础上由高到低按空缺职位1:1的比例确定第二次填报志愿人员名单,二次填报志愿后,按照“分数(即学科综合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职位。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花都人事人才网和花都区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为国家公办教师(随军家属和在编在职骨干教师须交学历鉴定证明书原件,农业户口毕业生需办理农转非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花都区有关规定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可在该学科综合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补录。
六、其它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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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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