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在2011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初中教师23人,小学教师75人,高中(含职高)教师48人,幼儿教师15人,特殊教育教师4人,共招聘165人,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2011年宁海县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本次初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范围和对象均为具有宁海户籍(生源)的符合其它招聘条件的人员。
2、高中(含职高)教师为教育部部属师范大学(北京、东北、华东、华中、西南、陕西师范大学)、列入“211工程”师范大学(南京、湖南、华南师范大学)的2011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中职高部分专业不限师范类别。浙江大学、浙师大、杭师大、宁波大学以及各省属师范大学2011年应届宁海户籍(生源)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需要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初中教师为2011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小学教师为2011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幼儿教师为2011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4、高中教师为2011年应届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历史、物理、化学、生物、网络管理、英语、语文、音乐、篮球、心理学等专业必须是师范类,其他专业不限(详见附件1)。
5、特殊教育教师为宁海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教专业毕业生(含往届生,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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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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