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将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考200名职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职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 业的2011年毕业生及2010年毕业并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考试 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3、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职位,高学历也不能报考低学历要求的职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能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则本科、研究生学历均可报考。
4、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5、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5周岁(即197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6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5年12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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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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