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2010年全县公办学校从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45名;面向全国公开选招名特优教师5人(简章另发)。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见《丰县2010年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如个别学科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简章招聘计划数,则适度减少该学科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不含职教类学科)。中学类所减计划补充中学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计划;小学、特教类所减计划补充小学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计划。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
(二)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高中教师职位,应具有与招聘职位相同学科高中教师资格和与招聘职位相同专业本科(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与招聘职位相同学科高中或初中教师资格和与招聘职位相同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职教教师职位,应具有与招聘职位相同学科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中教师资格和与招聘职位相同专业本科(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与招聘职位相同学科小学教师资格和与招聘职位相同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职位,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教教师职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和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户口所在地(含生源地)以本县籍毕业生为主,中学类本科物理、历史、地理、音乐、美术学科和职教类部分专业师资可允许非本县籍毕业生报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往)届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者和经批准在我县支教的大学生志愿者,不受生源地限制。个别毕业生生源地虽不属丰县,但毕业后因婚姻原因户口已转入丰县,可以报名,但报名时须提供结婚证书、户口本(丰县)等。
(五)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符合相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中学心理教育学科,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职业合格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