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考广昌一中、广昌二中、广昌职业技术学校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并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提供正在办理证明);
3、报考广昌县永华学校岗位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并取得初中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提供正在办理证明);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1、报名登记。报考人员参加省统一考试的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县教育局在网上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诚信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允许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
3、笔试。报考人员参加省统一组织的笔试(职业学校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岗位参加本县教师选调笔试)。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4、资格复审。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本人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档案、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上课方式进行,包括撰写教案(一节课)、试教两个方面,分别占20%、80%。试教内容为相应学科学段内容。面试总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6、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参加招聘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的折算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的排序确定拟聘人员。
7、体检与考核。体检标准按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人字(2005)5号)执行。考核工作在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综合组、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对象进行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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