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奖惩情况”栏填写如有不实,一经核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5、委托报名者另需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报考者总成绩为业绩成绩(分值10分)、专业测试成绩(分值1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其中笔试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分值40分)。面试分值40分。
(一)报考者业绩加分
报考者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报名时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可以在总成绩中加上相应的业绩成绩(同序列有多项加分的不累加,以获得最高分值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0分)。
1、2005年以来获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教师、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分别计3分、2分、1分。
2、2005年以来本学科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说课、备课、课件制作、优质课竞赛等获得的国家级奖计2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分、0.5分。
3、特级教师计5分,省、市名师分别计3分、2分,省、市学科带头人分别计2分、1分。
4、经组织批准到喜德县、青川县或小金县支教一学期的区内在职教师加2分(以学期为单位累加);到特兴中心校或双加中心校走教两年的区内在职教师分别加4分、6分。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
2、笔试时间:2010年6月5日。
3、笔试地点:新民小学。
4、开考比例:报考同一职位人员需形成一定比例的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
(三)面试及专业测试
1、资格的确定: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与业绩成绩之和,按照考聘职位聘用名额的3倍(开考比例为2:1的按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进入专业测试和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18日前在龙马潭人才网、教育网、区教育局公告栏上公示。
2、专业测试形式:备课、说课或才艺展示(具体形式在2010年6月18日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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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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