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等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 江山市教育局下属学校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 | |||||||||||
| 学科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社会 | 科学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幼教 | 合计 |
| 中学 教师 |
8 | 8 | 8 | 12 | 10 | 6 | 5 | 3 | 2 | 62 | |
| 小学 教师 |
26 | 24 | 9 | 5 | 5 | 7 | 3 | 3 | 82 | ||
| 幼儿园 教师 |
9 | 9 | |||||||||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内(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学段要求不低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具体条件:
(1)江山籍(江山市生源或2010年5月3日持有江山市户籍,下同)毕业生:
中学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要求在报名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小学教师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要求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往届毕业生要求在报名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学前教育或艺术类专业毕业,且持有幼儿园教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不限户籍的毕业生
符合下列①-③项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中小学教师招聘: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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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考试 | 报名时间 |
|---|---|
| 1月27日 -2月09日 | |
| 2月09日 -6月28日 | |
| 2月09日 -11日 | |
| 2月09日 -14日 | |
| 1月30日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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