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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湖南省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0-04-15 16:03:27| 来源:中公教育

4、专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驾驭教材、实施教学和专业技能操作能力。专业技能考试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各用人单位确定。专业技能考试的内容在试讲前2小时告知应聘人员,并提供专业技能考试所必须的用品。专业技能考试评委不得少于7人。

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由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按各用人单位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在株洲教育政务网上公布,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本人。

专业技能考试设立合格线,低于80分为不合格。参考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全部不合格的岗位,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重新组织专业技能复核,仍然不合格的,该招聘计划取消。

5、笔试时间:2010年5月16日,笔试地点:各用人单位。专业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5月18日,专业技能考试地点:各用人单位。

6、各用人单位须在2010年5月19日12:00前将考生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录入招聘管理系统,并同时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和原始评分表一并报市教育局留存。

7、考生的笔试试卷和专业技能考试原始评分表留存至2010年年底备查。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对象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各单位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名单在株洲教育政务网公布。对确定的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及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各用人单位应于2010年5月25日将考核结果和体检结论书面报告市教育局。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聘人员,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按规定程序报局党委审核后,对拟录聘人员在株洲教育政务网、市教育局一楼大厅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半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七、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纪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监察科)。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株洲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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