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根据招聘岗位1:3的面试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2010年温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系在职者,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书面证明、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容包括所在学校有关应聘者培养方式、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以及学位等情况)原件和复印件;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院校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套读自考本科的,应同时提供由省级自考办出具的各科考试成绩和论文答辩合格证明(内容包括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专业编码;也可在省级自考网上下载后由主考院校自考办确认签字并加盖鲜章)。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在教育教学中运用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能力以及教育教学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体检及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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